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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 每月上涨65元

  来源:绵阳日报   2022年11月03日  14:48

     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调整情况出炉。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绵阳调查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再次提高,低保每月上涨65元,特困人员每月上涨84元。新标准自2022年7月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635元/月调整为7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435元/月调整为500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按低保标准低限1.3倍确定,调整后,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826元/月调整为9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566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城市及农村特困人员申请标准: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项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认定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按照基本生活标准发放,集中供养的发放至机构统筹、分散供养的通过“一卡通”发放至个人。(绵报融媒记者 彭雪)

 

(编辑:秦芳芳)